发展规划处(目标考核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处务公开工作制度

来源: 时间:2018-11-16阅读: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校科学、民主管理的进程,使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处务公开真正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处务公开例会制度
  1.处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处务公开工作。由组长主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按照“提出审查、公开、议政、整改”的程序认真研究处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确保处务公开的真实性。
  2.处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每学期至少要对处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负责积极推进群众民主议事的实践,提高群众“知处情,参处政,议处事,督处务”的关注程度。
  二、处务公开内容与形式
  1.处务公开的项目要把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难点,教师和学生、家长关心的热点,廉政建设的关键点作为公开的突破口,公开内容注意内外有别,上下有别。避免盲目性、随意性,防止形式化、表面化。
  2.处务公开的形式分为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对内公开通过处务会、专题网站、设立意见邮箱、监督电话、民意测评等形式,对外公开通过专题网站、监督电话等形式。
  3.处务公开的内容:

(1)部门内部事项公开目录
 ①部门成员职责分工情况。
 ②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
 ③部门成员推荐、选拔和奖惩意见。
 ④部门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
 ⑤部门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事项在部门内部进行公示。
(2)部门履行职责涉及的校务公开目录
 ①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各子规划。
 ②按规定应公布的学校基本数据信息。
 ③重大改革方案与重要规章制度。
 ④学校章程。
 ⑤学校交办的重大事项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