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平顶山学院发展规划(高等教育研究)网 时间:2014-06-05阅读:

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总结和检验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成果,根据《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平学院行〔2011〕27号)规定,我校第二批重点学科建设周期(2011.1-2013.12)已满,决定对我校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 4个校A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生态地理学、电气工程、对外语言文化学;

2. 6个校B级重点学科:生态心理学、统计学、软件工程、传播学、音乐学、民族传统体育学。

二、验收内容

依据《平顶山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书(2011—2013年度)》(以下简称目标任务书),对照《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平学院行〔2011〕27号)中对各层次重点学科须完成任务的具体要求,重点对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条件建设、学术交流等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学科建设经费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总结学科建设成效,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和不足。此次学科验收情况,将作为新一轮校级重点学科遴选的重要依据。

三、验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

验收工作分为学科点自评、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及审批公布五个阶段。

1.各学科点自评、总结:各学科点对照我校各级重点学科的指标体系及各学科点的目标任务书,认真撰写“平顶山学院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自评报告”、填写《平顶山学院校级重点学科验收申报表》、《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终期考核自评表》,整理相关佐证材料等。

时间安排为:即日起至6月16日。

2.材料审核:发展规划研究室组织专门人员组成审核组对各学科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

时间安排为: 6月16日至6月20日。

3.专家评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通过实地考察、评阅材料及听取学科点负责人汇报等方式进行评议、打分。

时间安排为: 6月21日至7月5日。各学科点汇报(15分钟)和答辩(5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结果公示:专家组评审结果及意见经学校同意后,公示1周。

5.审批公布:发展规划研究室将专家组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上报学校,经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

四、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上报材料包括:

1.平顶山学院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1)

2.平顶山学院校级重点学科验收申报表(附件2)

3.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论文、著作、项目、奖励、专利等复印件(单独装订,要求有目录)

4.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终期考核验收自评表(附件3)

5. 汇报、答辩演示文稿

(二)上报材料要求

1.数据或成果统计时间为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2.同一项成果(包括奖励、论文、著作、专利)、学术交流和技术转让等只能随主持人在一个学科填报。

3.各类科研成果(如论文、著作、项目、奖励等)须以平顶山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4.各类科研成果须是本学科成员获得且与本学科相关。

5.各学科点须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上报材料时间

请各学科点将上报材料第1-4项(纸质2份,电子版1份)及第5项(电子版1份)于6月16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研究室学科建设科。

本次验收工作时间安排较紧,验收结果将作为我校第三批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和有关学科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秋歌

联系电话:2657299(校内短号:37299)

邮箱:fgsxkjs@163.com

附件1平顶山学院第二批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自评报告(提纲).doc

附件2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验收申报表.doc

附件3平顶山学院重点学科终期考核验收自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