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动教育综合改革,确保全省教育事业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的通知》(教发规〔2013〕1054号)精神,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发规〔2021〕372号)。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重点改革项目分为委托项目和重点项目,委托项目一般是根据工作需要,围绕教育改革重大问题,由省教育厅指定单位承担实施的项目;重点项目是根据项目指南,由单位进行申请,经专家评议后综合确定。河南省教育厅将根据委托和评议情况,遴选部分项目给予资助。
二、申报范围与要求
(一)申报改革项目应在项目指南(附件1)范围内进行选择,指南之外的项目申报原则上不予受理。项目指南中所列条目均为该项改革的最大涵义,具体申报的改革项目可在范围内自主确定,要注重突出项目的改革属性而非课题属性。
(二)申报项目须列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或工作计划,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具有创新性、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形成改革成果,完成标志一般为以单位名义出台的改革文件、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等,不能为理论研究成果、出版著作等。
(四)我校申报名额限2项。
三、申报时间
(一)2022年1月7日前,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报材料:《2022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8份、《2022年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发展规划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本。逾期不再受理。
(二)发展规划处汇总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月11日前登陆“河南省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管理系统”上报材料。
发展规划处电子邮箱:pdsufgc@126.com。
联系人:王 艳 联系电话:0375-2657299
发展规划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