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各省辖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引导我省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立定位准确、类别清晰、结构合理、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多样化需求的具有河南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要求,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聚焦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等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通过项目带动、资金引导、政策扶持等措施,引导部分本科高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全面提高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一)坚持统筹规划原则。系统总结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经验,做好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坚持改革创新,围绕内涵提升,改造传统学科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改革教育评价机制,加强区域内产业、教育、科技资源的统筹和部门之间的协调,增强学校适应人力资源市场变化的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能力以及为区域发展创造人才红利的能力。
(二)坚持分类推进原则。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面向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促进本科高校分类发展,使不同类型的高校在各自的定位上办出水平,彰显特色,争创一流,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坚持示范带动原则。以示范性应用技术类本科院校建设为抓手,探索一条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有效途径,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基地,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
(一)形成一批转型发展典型成果。充分发挥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向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变的有效途径,建立并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机制,在实践中挖掘转型发展的典型案例,通过“实践—理论—推广—完善”的路径,形成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转型发展成果。
(二)总体就业创业质量显著提高。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专业体系、培养方案、质量标准更好适应职业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求,毕业生技术应用能力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毕业生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有重大突破,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
(三)服务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明显增强。高校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更加紧密,建成一批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技术升级的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和科技服务基地以及校企联动的产业技术积累创新联合体,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融合。
(四)人才培养立交桥更趋畅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人才选拔制度、人才培养方式等得到有效改革,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规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应用技术本科与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中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和在职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和上升空间进一步拓宽,一线劳动者具有更多样化的学习机会,职业发展具有更广阔的空间。
(一)明确类型定位,制定发展规划。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明晰学校的转型发展思路,确定转型发展目标定位,制定学校转型发展规划和推进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将学校类型定位和转型发展战略通过学校章程、党代会、教代会决议的形式予以明确。
(二)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治理结构。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学校章程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合作办学、合作治理的格局。行业特点明显的高校可以与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大型企业实行共建共管二级学院或共同组建教育集团。建立由行业和用人单位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制度、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度,成员中来自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的比例不低于50%。支持行业、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和绩效评价。
(三)加快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地方政府将转型高校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建立校企合作平台,推动当地创新要素资源向转型高校聚集,推动科研、医疗、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围绕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规划,以构建产学研密切融合运行机制、服务创新型河南建设为目标,促进高校创新资源和科技成果向企业流动、向产业集聚,推动高校自觉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集中高校创新力量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提高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四)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紧紧围绕产业链、创新链调整专业体系,并将服务同一产业链的相关专业组织为专业集群统筹管理。优先发展高新技术学科专业,加快发展与我省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应用型学科专业,注重改造提升传统学科专业。重点加强航空经济、空间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大数据、电子商务、物联网、现代物流、旅游与会展、健康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主导产业、新兴服务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依据社会需求及高考录取率、新生报到率和毕业生就业率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建立行业和用人单位专家参与的校内专业设置评议制度,形成根据社会需求、学校能力和行业指导依法依规科学设置新专业的机制。
(五)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以提高实践能力为引领的人才培养流程,率先应用“卓越计划”的改革成果,建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加强实验、实训、实习环节,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教学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0%以上,建立实训实习质量保障机制。根据学生来源、知识技能基础和培养方向的多样性,制定多样化人才培养方案,推进模块化教学和学分制。支持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开发。将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把行业企业的一线需要作为毕业设计选题来源,全面推行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融入教学改革,推动信息化教学、虚拟现实技术、数字仿真实验、在线知识支持、在线教学监测等广泛应用,通过校校合作、校企合作联合开发在线开放课程。具有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要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工程硕士等有关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教育要瞄准产业先进技术的转移和创新,与行业内领先企业开展联合培养,主要招收在科技应用和创新一线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建立科技创业教育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专业教育和创业教育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学生科技创业、科技推广能力,重点培养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者。支持学生尽早参与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项目,鼓励学生选修第二学位,建设专兼职相结合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开设创新创业辅导课程,建立创新创业基地,与合作企业共建创业基金,指导创新成果转化,为师生实训实习、科技孵化、创新创业提供综合服务。发挥我省各级各类支持众创空间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推动高校整合校内外资源,充分利用高校现有场所,打造“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一批专业化、差异化、多元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广大师生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七)加强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根据生产、服务的真实技术和流程构建知识教育体系、技术技能训练体系和实验实训实习环境。按照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要求,实现理论学习和实际训练紧密结合、有序衔接、相互促进、螺旋提升。按照所服务行业先进技术水平,采取企业投资或捐赠、政府购买、学校自筹、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引进企业科研、生产基地,建立校企一体、产学研一体的实验实训实习中心。完善学生校内实验实训、企业实训实习和假期实习制度。
(八)发挥区域和行业科技服务中心作用。积极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以实践为导向,以应用为驱动组织科学研究,广泛开展研发设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和科技交流等科技服务活动。通过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等协同方式加强产业技术技能积累,促进先进技术转移、应用和创新。与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中高职院校联动,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建立以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健全由市场和用户广泛参与的开放评价机制。
(九)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调整教师结构,改革教师聘任制度和评价办法,逐步使专业课教师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通过教学评价、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薪酬激励、校企交流等制度改革,向“双师双能型”教师倾斜,增强教师提高实践能力的主动性、积极性。引进行业公认专业人才,聘请企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作为专业建设带头人或担任兼职教师,并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锻炼和岗位实践。
(十)构建多元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建立适应应用型高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质量标准、内控体系和评估制度,将学生实践能力、就业质量和创业能力作为评价教育质量的主要标准,将服务行业企业、服务社区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将先进技术转移、创新和转化应用作为科研评价的主要方面。鼓励社会组织、专门机构和公众积极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完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本科教学质量、毕业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重视评价结果运用,构建评价激励和导向机制,引导学校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需求办学,形成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格局。
(一)统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积极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5〕148号)精神,强化省级统筹建设应用型高校的责任,引导转型发展高校强化功能定位和特色发展意识。认真总结梳理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经验,有计划地推广一批试点方案科学、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支持力度较大、实施效果显著的试点典型高校。实施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计划,带动应用型本科学校建设。
(二)实施产教融合工程。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主线,以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设施为重点,支持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所需办学条件建设,加强实习实验实训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创新。着力建成一批直接为区域发展和产业振兴服务的中国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提高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高校应用技术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三)加大专项经费支持力度。完善相关财政政策,对参与应用型改革试点高校给予经费倾斜支持。探索建立符合应用型高校特点的办学绩效评价制度。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经费拨款机制,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生均拨款机制。加大对产业发展急需、专业技术性强、人才培养不足的应用型专业支持力度,对支持区域经济发展能力强、提升产业链价值贡献大的高校和专业集群予以倾斜支持。
(四)扩大应用型高校办学自主权。扩大考试招生自主权,探索在国家和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框架内制定应用型人才选拔考试招生方案;扩大专业设置自主权,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适度扩大应用型专业设置的自主设置,加快设置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发展的新专业;扩大高校经费管理的自主权,支持高校依法依规自主管理使用专项资金。
(五)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细化配套政策和改革措施,通过政策引导、措施推动,逐步建立引导高校转型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招生计划的增量倾斜、存量调整,支持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扩大招生。建设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办学过程。将应用技术类型高水平师资培养纳入相关人才支持项目。加大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完善科研项目分类申报、分类评审制度,强化应用型高校的科研定位,重点扶持一批校企合作项目。深入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强化督查指导,确保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对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的奖励政策落实到位。支持转型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立院校合作关系,系统引进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等优质教育资源。
(六)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认真总结梳理转型发展试点经验,继续推广试点方案科学、行业企业支持力度较大、实施效果显著的试点典型高校,并加大政策和经费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坚定改革信心,形成改革合力,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动员各部门、专家学者和用人单位参与改革方案的设计和政策研究。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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