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院系)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院系)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2016年12月20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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