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18-10-09阅读: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74号)要求,我校于2018年10月10日—11月25日进行2018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本次数据采集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数据采集范围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统计时期分为自然年、学年和时点值。2017年度数据统计时期定义如下:

自然年是指2017自然年度,即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学年是指2017-2018教育年度,即从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时点是指2018年9月30日的状态值。

、基本原则

1.数据真实规范原则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教育部全面了解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逐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自我评估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决策依据。按照要求,各高等学校每年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要面向社会公布,督促学校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各单位要坚持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的原则,确保各类数据质量和上传文件质量。

2.第一责任人原则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应切实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到位,确保所负责的数据项目准确,由于此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安排紧,请各部门按时间节点(见附件1)准时提交。

、工作保障

1.学校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平顶山学院2018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疑难数据的决策、终结数据的审定、工作责任的追究等。

组 长:李波

成 员:党委办公室、组织部、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国际交流处、地方合作处、团委、图书馆、网络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等单位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马跃东兼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组

在学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组。下设数据采集组和数据分析组。

数据采集组组长:马跃东

成员:冯燕、姜星、孔令春、李文龙

具体负责数据采集咨询、数据库系统初始化、系统工作模式建立、系统维护、基本状态数据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采集、验收、归档、录入、校对、结果上传等工作。

数据分析组组长:秦方奇

成员:史永昌、黄升华、马跃东、周丰群、赵伟杰、贺德稳、程亚旭、何彦辉、韩富贵、樊爱京、张振江、余勇、付岩岩

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提出整改问题及建设方案等工作。

、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1010日—1026日,任务分解、数据提交

1.10月10日,公布《平顶山学院2018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2.10月12日,各责任单位报送数据联络人员名单。

3.各责任单位根据《平顶山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按照《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V3.2》(见附件3)的格式进行数据采集。

4.各协作单位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V3.2》(见附件3)《2018年数据表格和内涵变化说明》(见附件4)完成本单位数据采集后,于10月26日17:00点前提交一份纸质材料及电子档到相应责任单位,同时填写《平顶山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见附件5)。各责任单位负责协作单位提交数据内容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审核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第二阶段:1027日—119日,责任单位数据汇总、校对

各责任单位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输出,填写《平顶山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见附件5),于11月9日17:00点前报送一份纸质材料到发展规划处。各责任单位提交的数据必须完整、齐全。

第三阶段:1110日—1116日,数据分析、审核确认

数据分析组对各责任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反馈给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撰写数据分析报告和数据采集补充说明,报学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四阶段:1117日—1125日,数据录入

本次数据录入采用数据采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各责任单位直接录入方式进行,具体工作任务为:

(1)数据采集组负责为各责任单位分配系统用户及权限。组织责任单位数据录入员技术培训,组织各责任单位数据录入员进行数据录入工作。

(2)录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入平顶山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平台进行第一次录入,录入模板(见附件6)。第二阶段进入教育部评估中心进行数据填报,在全部录入工作完成后,发展规划处组织各单位数据录入员集中对录入数据进行校对,确保录入数据无误。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严密组织,认真审核校对,确保状态数据的准确性,并注意多年数据的连续性。

2.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小组,确定具体负责人(本单位主管领导)及数据采集工作联络员,并于10月12日前将人员名单纸质版或电子版报送发展规划处(办公楼312)。

3.各单位在填报表格前,务必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V3.2》(见附件3)以及《2018年数据表格和内涵变化说明》(见附件4)严格按照内涵说明填写相关内容。

联系人:冯 燕 办公地点:办公楼312房间

电 话:2657299(37299)

邮 箱:pdsfy@126.com

QQ 群: 159291837(数据采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