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20-10-05阅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学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定于2020年10月5日—11月30日进行2020年度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数据采集范围
    数据指标统计时期分为自然年、学年和时点值。2020年度数据统计时期定义如下:
    自然年是指2019自然年度,即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学年是指2019-2020教育年度,即从2019年9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时点是指2020年9月30日的状态值。
    二、基本原则
     1.数据真实规范原则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入理解各项指标内涵要求,准确把握各指标在反映学校整体教育质量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填报要求,全面、真实、准确采集相关数据,确保各类数据质量和上传文件质量。
     2.第一责任人原则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应切实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到位,确保所负责的数据项目准确,确保各部门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三、工作保障
     1.学校成立监测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平顶山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数据填报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疑难数据的决策、终结数据的审定、工作责任的追究等。
    组  长:李波
    成  员:党委办公室、组织部、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国际交流处、地方合作处、团委、图书馆、网络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中心、教学督导与质量评估中心等单位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马跃东兼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监测数据填报专项工作组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监测数据填报专项工作组。下设数据采集组和数据分析组。
    数据采集组组长:马跃东   
    成员:冯燕、姜星、孔令春、李文龙
    具体负责数据采集咨询、数据库系统初始化、系统工作模式建立、系统维护、监测数据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的采集、验收、归档、录入、校对、结果上传等工作。
    数据分析组组长: 秦方奇
    成员:史永昌、黄升华、马跃东、周丰群、赵伟杰、贺德稳、程亚旭、何彦辉、韩富贵、樊爱京、张振江、余勇、付岩岩
    具体负责学校监测数据分析,提出整改问题及建设方案等工作。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10月5日—10月23日,任务分解、采集数据
     1.10月5日,公布《平顶山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方案》。
     2.10月7日,各责任单位报送数据填报联络人员名单。
     3.各单位根据《平顶山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见附件2)、《2020年数据表格和内涵变化说明》(见附件3)的要求,进行数据采集。
     4.各协作单位于10月23日17:00点前将数据采集结果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文档提交至相应责任单位,同时填写《平顶山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见附件4)。各责任单位负责协作单位提交数据内容和文档规范性的审核,审核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第二阶段:10月24日—11月6日,责任单位数据汇总、校对
    各责任单位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输出,填写《平顶山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质量监控表》(见附件4),于11月6日17:00点前报送一份纸质材料到发展规划处。各责任单位提交的数据必须完整、齐全。
    第三阶段:11月7日—11月15日,数据分析、审核确认
   1.数据分析组对各责任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反馈给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完善。
   2.数据采集组为各责任单位分配系统用户及权限,组织数据录入人员进入平顶山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平台”录入填报数据。
   3.各责任单位参考平顶山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平台”生成的相关结果,撰写平顶山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报告,于11月15日下午17:00前报送发展规划处。
    第四阶段:11月16日—11月24日,监测数据填报结果及分析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数据分析组根据数据填报结果,整合各责任单位提交的数据分析报告,形成平顶山学院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将数据填报结果及分析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第五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国家平台数据填报
    数据采集组为各责任单位分配系统用户及权限,组织数据录入人员进入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进行数据填报(录入模板见附件5)。全部录入工作完成后,数据采集组集中对录入数据进行校对,确保录入数据无误。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严密组织,认真审核校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并注意多年数据的连续性。
    2.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小组,确定具体负责人(本单位主管领导)及数据填报工作联络员,并于10月7日前将人员名单纸质版或电子版报送发展规划处(办公楼312)。
    3.各单位在填报数据表格前,务必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见附件2)以及《2020年数据表格和内涵变化说明》(见附件3),深入理解数据内涵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填报。
    联系人: 冯  燕    办公地点:办公楼312房间
    电  话: 2657299(37299)
    邮  箱:
pdsfy@126.com
    QQ  群: 159291837(数据采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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